第二百一十五章 人民的好太孙(求月票) (第2/2页)
在古时,乡村中总有一位德高望重,被众人推举出来的族长或村长,当村中发生任何争拗、纠纷时,这些所谓的村长族长,就会站出来担当审判者的角色,可以决定财物归谁家、谁人应被罚,甚至操生杀之权。
其实按理来说,乡一级是应该有乡啬夫的,只是老李觉得财政支出有点大,本着节省的原则,便废除了乡啬夫制度,也就是乡长。
秦汉到隋朝,都有乡长的,是朝廷命官。也就是说,朝廷可以直接管辖到乡一级。
老李为了节省财政支出,把乡啬夫给废了,这也是皇权不下乡的原因之一。
权力讨厌空白,朝廷放弃乡里,地方豪强就过来接管,慢慢的朝廷就失去对县以下的掌控。
只能说,李世民也是有局限性的。
想到这里,李象就打算和老李说说,要不重新把乡啬夫制度给捡起来?或者建立更适合大唐宝宝体质的制度。
溜号的时候,围观群众仍然在叫好。
虽说是大家都觉得李象主持了正义,但其实更多人都只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罢了。
看热闹是人的天性,幸灾乐祸也是如此,八卦吃瓜更是这样。
李氏已经完全没了最开始那副嚣张的模样,她披头散发,跪在原地半天说不出话来。
李象也没管她,摆摆手让人把她带了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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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烧鸡,看着就觉得闹眼睛。
见人都被带下去,李象也看了一眼李景仁。
李景仁很懂事地高喊一声:“退堂!”
伴随着衙役们敲击水火棍的声音,百姓们也陆续心满意足地退场。
还有什么不满意呢?正义得到伸张,奸夫银妇被依法处置,还吃了这么大一瓜,能不开心吗?
“兄长,”李景仁崇敬地看着李象夸赞道:“兄长真是威风!在堂上威武霸气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圣人亲临呢。”
“你啊。”李象失笑地点点他,又问道:“那张??呢?”
“张??已经先一步回到郧国公府了,他让我给您带个话,说以后郧国公府任凭兄长驱策。”李景仁回答道。
李象笑着摇头道:“供我驱策?别扯淡了,他不过是张亮的儿子,还不是郧国公呢;更何况,张亮可是我二叔的人,我父王也不是很待见他,他怎么可能任凭我驱策?”
“此路不通,就走别路嘛。”李景仁笑着说道:“我看这个张??,诚意挺足的。”
“这件事暂且记下,既然他有意,那就别伤了他的心。”李象如是说道:“把朋友搞得多多的,把敌人搞得少少的,这才是我们需要做的。”
“明白!”李景仁颔首道。
李象又说道:“备车吧,我需要先入宫去找一趟圣人,和他请示一下这两宗死刑案件,让他老人家批示一番。”
“是,兄长。”李景仁应道。
其实至少从汉朝开始,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,即所谓“报囚”。
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:除谋反、杀人罪外,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。
到了北魏时期,朝廷对死刑的判决愈加谨慎了,太武帝拓跋焘规定,各地死刑案件一律上报,由皇帝亲自过问,必须无疑问或冤屈时才可执行。
隋朝时期,朝廷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,即死刑案件在执行前,需三次奏请皇帝核准。因为每个死刑案件都要复奏三次,所以这一制度也被称作“三复奏”。
《隋书》中提到的“开皇十五制:死罪者,三奏而后决”,便是指当时的死刑复奏制度。
死刑复奏制度的确立,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,体现了传统的“慎刑”精神。
李象自然也是懂得这个规矩,首先要把这件事报给李世民,让他去彻底决定。
当然,例外就是谋反这种情节极其恶劣的,直接会走绿色的加急通道,一路高歌猛进大开绿灯。
今日并不是休沐日,所以李世民仍旧在两仪殿中看书。
老李其实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弦儿绷紧,也是会劳逸结合,这一点就比老朱强点。
老朱那种终结者体质的,不提也罢。
看到李象过来,李世民迅速将手中的书收起来,仔细地掖了起来。
李象狐疑地看看李世民,这阿翁动作为何如此迅速?
上一次经历这种事儿,李象还是在客串看晚自习的时候,某个同学看小刘备,见到老师进来后立刻给塞了回去。
莫非……阿翁也在看小刘备?
“阿翁。”李象笑着打招呼。
“嗯,又来了?”李世民哼哼了一声,伸手在一旁的茶点碗上敲敲:“吃些茶点,还是最近典膳局新研究出来的,你也尝尝鲜。”
李象拿起一块,咬了一口。
有点面咕兜的,不好吃,还有点甜了。
“平日不应该吃这么甜。”李象认真地说道,然后把那碗糕点挪到了一旁。
“吃这么甜!”香蕉在不远处的站架上附和道。
李世民没管鹦鹉,很是不爽地看着李象问道:“难道朕连吃碗糕点的自由都没有吗?”
“得,您这句话说的,好像是我管着你不让你吃似的。”李象撇撇嘴,把那碗糕点推回去:“反正身体是你自己的,左右到时候吃坏了,提前就左手六右手七,就这样。”
李象说着,比了一个老年痴呆的经典动作。
“瞧,这就是老年痴呆。”
本来李世民还伸手去够那只碗,听到李象的话后,触电似的缩了回来。
想朕英雄一世,可不能临老变成老年痴呆啊……
这样想着,李世民抬头恶狠狠地问道:“说吧,你来还有什么事?”
李象嘿嘿一声后,和他说道:“也没什么大事儿,就是判处了两个人死刑,过来找阿翁复核一遍。”
说着,李象就把准备好的奏章递了上去。